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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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3-2014学年中科院优秀学生的通知

2014-5-12 17:10:25  人气:3184次  


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关于做好2013-2014学年优秀学生评选工作的通知》的内容,我所2013—2014学年优秀学生评选工作于20145月开展。结合我所研究生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针对在学研究生开展优秀学生的评选工作,鼓励我所研究生注重德、智、体全面发展,激励学生奋发向上、团结进取、刻苦钻研,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高层次、创新型人才。

二、评选要求:

1.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按照《中国科学院大学优秀学生评选条例(试行)》规定,结合我所研究生实际执行具体评选办法,宁缺勿滥。

2.   “优秀学生干部” 和“三好学生标兵”从“三好学生”人选中产生,三类优秀学生总数不超过在学人数的15%,一年级硕士生不参加“三好学生标兵”评选。

3.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本年度优秀学生评选的资格:

1)   违反宪法、法律和所规章制度,受到所、研究生部纪律处分或通报批评者。

2)   评定年度内存在必修课的单科成绩不及格者,未按时完成并通过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或中期检查者;非“创优”而延期毕业、就业者。

三、评选程序:

1、根据《中国科学院研大学优秀学生评选条例(试行)》精神,结合我所研究生实际情况,制定《中科院长春光机所研究生综合测评实施办法(试行)》,以电子邮件、网上公告、宣传栏张贴通知等形式向全体在学研究生公布。

2、评选采取自荐的申请办法,申请人需填写《中科院长春光机所“三好学生”申请表》交所在研究室学生党支部或小组负责人处,未提交申报表的在学研究生不参加本年度优秀学生的评选。各党支部或小组负责人对申报人上交的材料进行汇总后上报研究生部。

3、通过研究生综合评价系统生成测评结果,“三好学生”依据测评结果的专业排序评选,“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标兵”依据测评结果的年级排序评选。核对评选结果并公示,无异议后上报。

四、时间安排:

时间

相关人员

主要工作

材料明细

5.125.20

参评研究生

²  填写《申请表》

²  登陆研究生教育网综合管理系统添加发表论文情况

²  准备相关证明材料

²  《申请表》纸质版、电子版

²  提供在2013.5.16-2014.5.15期间以第一作者发表已录用或已见刊论文的电子版证明材料

²  提供在2013.5.16-2014.5.15期间以第一作者发表已授权专利的电子版证明材料

注:电子版申请材料以申请人为单位存放在文件夹中,文件夹命名方式:姓名-年级-专业,如:丁一-2011-凝聚态物理。

5.125.20

研究室学生党支部或小组负责人

²  汇总材料,在截止时间52017:30前将材料交至研究生部215办公室

5.215.28

研究生部

²  审核材料

²  通过综合评价系统生成《优秀学生测评结果汇总表》,评选出优秀学生若干

5.296.3

研究生部

²  公示评选结果


评选和公示期间仍将着重检查以下三点:①不使用违章电器;②按时下室;③寝室卫生。对于违反规定的研究生,研究生部将取消其2013-2014学年的评优资格。

如有疑问,联系:86176865

《申请表》

综合测评实施办法

中科院长春光机所研究生部

O一四年五月十二日

长春光机所
 
 

主办单位: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研究生部
地址:长春市营口路88号 邮编:130033 电话:0431-86176863 传真:0431-85699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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