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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补充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4-11-6 4:08:56  人气:1584次  


根据国科大有关通知要求,现启动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补充评审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 国家奖学金补充名额:

博士10名,硕士9名。

二、 评审条件

评审条件详见原通知要求https://yjs.ciomp.ac.cn/news_show.aspx?id=1875

在学期间获得过国科大优秀学生荣誉称号,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等

三、 申报要求

1.2024925日前已申请国家奖学金但本年度未获奖的同学若再次申报,请发邮件至联系人进行确认,但不再接收新申请材料,若无邮件确认,视为放弃申请。

邮件标题为:申请博士/硕士国奖-专业-学号-姓名

邮件内容:“本人确认再次申报2024年度国家奖学金”、姓名、日期

2.新申请国家奖学金同学

a) 通过ARP系统—研究生部—奖学金管理模块进行奖学金申请,请务必在截止日期前完成所有审批流程。

b) 将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及证明材料合并成一个pdf文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邮件标题为:申请博士/硕士国奖-专业-学号-姓名

证明材料依次包括:国科大优秀学生(包括三好学生)荣誉称号证明(若有证书须扫描、若网站公示须截图请将本人名字清晰标注!)、2024925日之前发表论文(一作)、论文录用通知、专利授权证书、专利受理书及专利作者排序、及其他取得的荣誉证书、竞赛获奖证书等。

注:ARP系统也需提交附件证明材料

3.本年度已获得国家奖学金同学申报不再受理

4.已获得朱李月华奖学金同学申报若获得国家奖,根据国家奖学金及朱李月华奖学金同年不兼得原则,则应放弃朱李月华奖获奖资格,剩余朱李月华奖学金名额获奖人由评审专家组评议决定产生。

四、 申报截止时间及联系人

邮件确认及审核截至时间:119

联系人:唐老师

联系电话:0431-86176873

联系邮箱:tangq@ciomp.ac.cn

五、注意事项

1)曾获得国家奖学金的申请材料不得重复使用,如审核过程中发现重复使用论文、专利等其他成果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该生在学期间所有奖励的评选资格,并追回已发放的奖金和荣誉证书。

2)论文只提交第一作者文章。

附件:2024年国家奖学金申请表

                             研究生部

                                    2024115

长春光机所
 
 

主办单位: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研究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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