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长春光机所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朱李月华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4-9-21 21:52:58 人气:3424次
为做好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朱李月华奖学金的评选工作,充分发挥研究生奖学金的激励作用,根据《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及《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校发学字〔2014〕64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我所2024年评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及朱李月华奖学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国家奖学金名额:博士11名,硕士9名。
朱李月华奖学金名额:博士3名。
二、评选基本条件
(一)符合申报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国科大及所在研究所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学期间获得过国科大优秀学生荣誉称号,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5.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不具备参评资格: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具备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1.参评学年受到过国科大或研究所纪律处分者。
2.参评学年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3.参评学年由于个人原因,在各种实验、实践环节中严重损坏仪器设备或出现安全责任事故者。
4.参评学年的一半及以上时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三)直博生根据当年所修课程的层次阶段确定身份参与国家奖学金的评选,在选修硕士课程阶段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选;进入选修博士研究生课程阶段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选。硕博连读生原则上按申请时的学籍注册培养层次参与评选。
三、材料申报方式
1.通过所ARP系统—研究生部—奖学金管理模块进行申报,并确认截止日期前完成导师审核、研究生部审核等流程。
2.将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及证明材料合并成一个pdf文件发送至邮箱yjsjxj@ciomp.ac.cn。
命名方式为:硕士国奖/博士国奖-专业-学号-姓名。
其中,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正式入学至申请截止日期之前的发表论文(一作)、论文录用通知、专利授权证书、专利受理书及专利作者排序、取得的荣誉证书、竞赛获奖证书、成绩单等。
注:ARP系统及申奖材料均需提交。
四、评审
研究生部组织召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会议,按照“公正、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根据《长春光机所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实施办法》确定初选名单。
其中,博士评选出14名,前11名为国家奖学金获得者;12-14名为朱李月华奖学金获得者(2024年国家奖学金和朱李月华奖学金不兼得)。
初选结果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国科大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审定结果在全所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评选结果报教育部备案。
五、申报截止时间和联系人
截至时间:9月25日17:00前。
联系电话:0431 - 86176863
联系人:郑老师
六、注意事项
1. 曾获得国家奖学金的申请材料不得重复使用,如审核过程中发现重复使用论文、专利等其他成果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该生在学期间所有奖励的评选资格,并追回已发放的奖金和荣誉证书。
2. 2024年转为博士的硕博连读生可按硕士申请参评,以硕士学号命名(2022280139XXXX)。
3. 论文只提交第一作者文章。
4. ARP系统需要添加新期刊可发送至邮箱yjsjxj@ciomp.ac.cn。
附件:
长春光机所研究生部
2024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