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4-2015学年国科大优秀学生的通知
2015-5-18 15:40:37 人气:2960次
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优秀学生评选工作的通知》的内容,我所优秀学生评选工作于2015年5月开展,结合我所实际情况,将《中科院长春光机所优秀学生评选实施细则》重新修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基本原则
针对在学研究生开展优秀学生的评选工作,鼓励我所研究生注重德、智、体全面发展,激励学生奋发向上、团结进取、刻苦钻研,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高层次、创新型人才。
二、 名额比例
优秀毕业生 11名;三好学生标兵 9名;优秀学生干部 18名;三好学生138名
三、 评选程序:
1、根据《中国科学院研大学优秀学生评选条例(试行)》精神,结合我所研究生实际情况,修订《中科院长春光机所优秀学生评选实施细则》,以网上公告、宣传栏张贴通知等形式向全体在学研究生公布评审办法和时间安排。
2、评选采取自荐的申请办法,申请人需填写《中科院长春光机所“优秀学生”申请表》,在5月26日17:00前交至研究生部215办公室,未提交申报表的在学研究生不参加本年度优秀学生的评选。
3、依据《中科院长春光机所优秀学生评选实施细则》,参考研究生综合评价系统生成评选排序,“三好学生”依据专业排序评选,“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标兵”依据年级排序评选。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同时参考2015年冠名奖学金评选排序。评选结果核对无误后公示,无异议后上报。
四、 时间安排:
时间 |
相关人员 |
主要工作 |
材料明细 |
5.18—5.26 |
参评研究生 |
² 填写《申请表》 ² 准备相关证明材料 在截止时间5月26日17:00前将材料交至研究生部215办公室 |
² 《申请表》电子版 ² 提供在2014.5.16-2015.5.20期间以第一作者发表已录用或已见刊论文的电子版证明材料 ² 提供在2014.5.16-2015.5.20期间发表已授权国家发明专利的电子版证明材料 注:电子版材料以申请人为单位存放在文件夹中,文件夹命名方式:姓名-年级-专业,如:丁一-2012博-凝聚态物理。 |
5.27—5.30 |
研究生部、学生会秘书处 |
² 审核材料 ² 依据评选实施细则、参考综合评价系统产生优秀学生评选排序表,评选出优秀学生若干 |
|
5.31—6.4 |
研究生部 |
² 公示评选结果 |
《申请表》在研究生教育网中通知公告处下载。
评选和公示期间仍将着重检查以下三点:①不使用违章电器;②按时下室;③寝室卫生。对于违反规定的研究生,研究生部将取消其2014-2015学年的评优资格。
如有疑问,联系:86176865。
申请表/upload/201505/18/201505181624092120.xls
中科院长春光机所优秀学生评选实施细则/upload/201505/18/201505181540263838.doc
中科院长春光机所研究生部
2015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