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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1-2012学年中科院优秀学生的通知

2012-4-24 0:00:00  人气:941次  


 

  
    根据《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优秀学生评选条例(试行)》规定,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要求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院属各单位于近期开展2011—2012学年”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标兵“和”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结合我所实际,现将评选工作的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在在学研究生中开展2011-2012学年“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标兵”和“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鼓励我所研究生注重德、智、体全面发展,激励学生奋发向上、团结进取、刻苦钻研,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高层次、创新型人才。
 
二、评优机构
    按研究生部、各研究部室学生临时党小组(以下简称党小组)、研究生会设置相应的评优工作机构。
1、研究生部评优工作组,负责组织和实施研究生评优工作。
2、以研究生会秘书处为基础成立评优测评工作组,依据长春光机所研究生综合测评实施办法通过研究生综合评价系统进行测评工作。
3、由各党小组负责人成立评优审核工作组,负责测评结果的审核工作。三、评选要求:
1、充分重视评选工作,加强优秀学生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认真进行评选,确保我所评选优秀学生工作的顺利开展,及时协调和处理可能出现的各类问题。把评选工作作为激励研究生奋发向上、努力提高综合素质的重要手段。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评选工作应严谨有序,评选过程应公开透明,评选程序应完整规范,防止出现弄虚作假和舞弊现象。
3、“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三好学生标兵”和“优秀毕业生”的具体评选条件,严格按照《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优秀学生评选条例(试行)》规定,结合我所研究生实际执行,宁缺勿滥。
4、“优秀学生干部” 和“三好学生标兵”从“三好学生”人选中产生,三类优秀学生总数不超过在学人数的15%(只取整数)。
“优秀学生干部”不超过在学人数的2%。“三好学生标兵”不超过在学人数的1%。一年级硕士生不参加“三好学生标兵”评选。
“三好学生”按班级测评结果的排序评选。“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标兵”按年级测评结果的排序评选,三类优秀学生的评选人数均严格按照班级或年级在学人数的规定比例进行评选。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本次“优秀学生”评选的资格:
①违反宪法、法律和所规章制度,受到所、研究生部纪律处分或通报批评者(如:使用违章电器者、寝室评比中被评为最差而受到通报者等)。
②评定年度内考勤违规者(考勤违规评定办法依据长春光机所研究生考勤管理办法)。
③评定年度内存在必修课的单科成绩不及格者,未按时完成并通过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或中期检查者;
④非“创优”而延期毕业、就业者。
四、评选程序:
1、根据《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优秀学生评选条例(试行)》原则精神,结合我所研究生实际情况,制定《中科院长春光机所研究生综合测评实施办法(试行)》,以电子邮件、网上公告、宣传栏张贴通知等形式向全体在学研究生公布。
2、优秀学生评选采取自荐的申请办法,不申请不参评的原则,参加评优的申请人需填写《中科院长春光机所“三好学生”申请表》交自己所在实验室党支部或小组负责人处(2011级硕士交班长处、2011级博士交实验室党支部或小组负责人处),申请“优秀学生干部”或“三好学生标兵”的申请人还需填写《“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或《“三好学生标兵”审批表》交负责人处,经负责人汇总后上报研究生部,由测评组进行测评排序、审核组对测评排序结果进行核对,将无误结果上报研究生部综合汇总、测评,公示测评结果,对公示通过的人选,填报研究生院《教育管理信息系统》相关表格,连同相关材料报中科院研究生院备案、审批。
3、未提交申报表的在学研究生将不参加本年度中科院优秀学生评比,各党小组组长应严格按照院、所评优条例与细则,对申报人上交的相关材料进行汇总上报研究生部,对超过截止时间的申报表不予受理。
五、时间安排:
4月1日—4月30日
1)       参评研究生填写申报表连同必要的证明材料(如:符合要求的已发表学术论文抽印件)一并交所在党小组负责人处(2011级硕士交班长处),负责人汇总后上报。
2)       参评研究生登陆研究生教育网,点击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栏目,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硕博连读生用博士学号),填报在学期间以第一作者发表的学术论文情况,已发表日期为20011.6-2012.4,填报内容的截止日期为2012年4月30日,需认真填写,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评优资格。
5月
1)“测评工作组”严格审核申报者相关材料后按照长春光机所研究生综合测评实施办法规定进行评分,并按年级、班级排序,填写《优秀学生测评汇总表》,将所有材料报研究生部215办公室。
2) “审核工作组”对《优秀学生测评汇总表》进行审核,结果无误后报送研究生部。
3) 研究生部汇总审核结果,根据审核后的《优秀学生测评汇总表》,拟确定2011-2012年度上报研究生院的“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名单,拟确定上报研究生院的“三好学生标兵”推荐名单,准备公示。
4)研究生部在全所范围内公示评选结果。
5)填报研究生院《教育管理信息系统》相关项,将公示结果报研究生院备案、审批。
评比期间、公示期间将着重检查以下三点:①遵守考勤管理规定按时下室;②不使用违章电器;③寝室卫生。对于违反规定的研究生,研究生部将取消其2011-2012年度的评优资格。 
    咨询电话:86176865
                                                                                                           研究生部





附件1:“三好学生”申请表
附件2:“三好学生”申请表
附件3:“三好学生”申请表

长春光机所
 
 

主办单位: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研究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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