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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年度中国科学院中欧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选派工作材料报送的通知(转发)

2012-4-9 0:00:00  人气:726次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院人事教育局《关于2012年度中国科学院中欧联合培博士研究生选派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科发人教函字〔2012〕21号)和《关于印发<中国科学院中欧联合培博士研究生计划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科发人教字〔2006〕92号)精神,现将2012年度中国科学院中欧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选派工作材料报送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和申报要求

2012年度中欧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分为4个项目,其中3个为中德联合培养项目,1个为中法联合培养项目。申请人可根据项目要求,结合自身情况限报两项。录取以项目遴选时间优先为原则,申请人最终只能入选一项。

二、材料报送时间和要求

中德联合培养项目(德意志学术交流中心项目除外)和中法联合培养项目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12年4月16日。

德意志学术交流中心项目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于2012年5月4日。

请各培养单位根据下列要求,将经本单位审议、推荐学生的申请材料纸版及电子版(通过E-mail报送的材料,请注明“中欧联合培养”)报送至研究生院国际合作处。

(一)《中国科学院中欧联合培养博士生计划申请表》(中文)一式1份,该申请表是申请2012年度中欧联合培养项目的必填材料。其填报注意事项如下:

1.硕博连读的申请人填写“硕转博/攻读博士时间”栏目时请在时间后注明“硕转博”;

2.“导师与外方是否已有科研合作”栏目中的“外方”指申请人拟申请的外方单位;

3.所附成绩单需加盖培养单位公章;

4.申请2个项目的申请人,需提交2份纸版申请表。

(二)《2012年度中国科学院中欧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申请汇总表》一式1份,需加盖培养单位公章。

(三)除上述材料外,申请人还应根据各项目自身的要求,提交下列相应材料:

1.申报马普学会项目的申请人,还需报送《马普学会项目申请表》(英文)一式1份;

2.申报弗劳恩霍夫协会项目的申请人,还需报送《弗劳恩霍夫协会项目申请表》(英文)一式1份;

3.申报中法联合培养项目的申请人,还需报送《中法联合培博士生项目申请表》(英文)一式1份。

4.需要特别说明的是:申报德意志学术交流中心(DAAD)项目的申请人,请根据网站:http://www.daad.org.cn/4_1_3.htm中“DAAD-CAS Joint Scholarship Programme”栏目中的要求,还需提交申报材料(一式3份,1份原件,2份复印件)。其中,英语或德语成绩不作为必须要求,本科和硕士毕业证、学位证、成绩单的复印件和英文翻译件须加盖现所在单位的公章(不需要公证)。

三、选派条件、资助方式和终选名额

具体要求参见《关于2012年度中国科学院中欧联合培博士研究生选派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科发人教函字〔2012〕21号)。

联 系 人:夏雨   谢勇

联系地址:北京玉泉路19号(甲)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国际合作处

邮政编码:100049

电    话:010-88256206

传    真:010-88256207

电子信箱:xiayu@gucas.ac.cn

 

附件:1. 关于2012年度中国科学院中欧联合培博士研究生选派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科发人教函字〔2012〕21号)

2. 中国科学院中欧联合培养博士生计划申请表(中文)

3. 2012年度中国科学院中欧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申请汇总表

      4. 马普学会项目申请表(英文)

      5. 弗劳恩霍夫协会项目申请表(英文)

      6. 中法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申请表(英文)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

国际合作处

                          二〇一二年四月一日

 

 






附件1:2012年度中欧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

长春光机所
 
 

主办单位: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研究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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