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未录取硕士研究生调剂手续
2011-4-13 0:00:00 人气:998次
凡达到国家划定的相应地区同一学科门类最低复试线,且未被我所拟录取者,可办理向外调剂手续。
具体调剂程序如下:
2.接收单位审核考生申请材料,并及时确定是否通知其复试;
3.接收单位向我所招生办发出调阅初试试卷的公函(调剂函),调剂函可给考生本人,也可邮寄或传真我招生办。考生办理调剂手续时需要在调剂函上注明同意调剂至该接收单位,并由考生本人在调剂函上签字,我们会将考生试卷、调剂表等材料装袋、密封后,邮寄至考生调剂接收单位;
4.考生可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了解有关调剂政策以及点击招生信息网“网上调剂”了解各招生单位生源缺额情况。
招生办传真:0431-85699971
联系电话: 0431-86176863
联系地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营口路88号
邮编:130033
长春光机所招生办
2011.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