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学业奖学金的通知
2025-10-11 2:09:54 人气:2969次
根据国科大相关通知要求,现启动2025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研究生学业奖学金面向在规定学制内的全日制在学研究生评选和发放。
2.已缴纳学费、申请缓缴学费、办理助学贷款的研究生正常发放学业奖学金。
3.学籍状态为休学的研究生,暂停发放学业奖学金。正在办理和将要办理休学、退学等学籍变动的学生,暂停提交和发放学业奖学金。
4.无正当理由未缴纳学费的研究生,不发放学业奖学金。
5.受到纪律处分还未解除的研究生,不能参评和获得学业奖学金。
6.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上限不得超过18000元/人。
7.按照科研博士计划录取培养的博士生,学校发放6000元,其余部分由导师所在课题组或导师支付。
二、评选范围及材料报送
(一)评选范围
2025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部分评选面向2023级博士研究生、2024级博士研究生以及2021、2022、2023、2024级直博生。
硕士生及一年级博士生不需要申报。
研究生部将根据《长春光机所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附件1)组织实施学业奖学金奖励部分评选。
(二)材料报送
1.申请人同时通过所ARP系统(外网)进行申报,申报路径为所网站-数字长光-外网所ARP系统下应用-研究生部-奖学金管理模块,务必提醒导师在截止时间前完成ARP流程审批并提交至联系人。填报注意事项详见附件3。
2.申请人同时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已缴纳学费缴费记录(截图等)或申请缓缴学费证明(若有)或办理助学贷款证明(若有)、2024-2025学年期间学术论文发表情况、学术科研成果情况、国内外学术交流会议经历、获得荣誉奖励、学生干部经历等,将各类证明材料汇总合成一个PDF文件(证明材料样式见附件2)。证明材料命名方式:“202X年级博士生(普通招考科研/非科研博士生、全国统考的硕博连读博士生、推免硕博连读博士生)/直博生-姓名”(如2023级博士生(全国统考硕博连读博士生)-张三)
证明材料发送至联系人邮箱,邮件命名方式为:2025年度学业奖学金-年级博士生/直博生-姓名-专业。
三、截止时间
提交材料及审批截止时间:10月13日17:00
联系人:唐老师
联系邮箱:yjsjxj@ciomp.ac.cn
联系电话:0431-86176873
研究生部
202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