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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2-10-28 0:28:08  人气:2876次  


为做好202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充分发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激励作用,根据《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科〔2019〕19号)及《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校发学字〔2014〕64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我所2022年评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名额分配及奖励标准

博士名额12名,硕士名额9名。

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

二、 评选基本条件

(一) 符合申报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国科大及所在研究所各项规章制度。

3.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 在学期间获得过国科大优秀学生荣誉称号,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5.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 不具备参评资格: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具备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1. 参评学年受到过国科大或研究所纪律处分者。

2. 参评学年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3. 参评学年由于个人原因,在各种实验、实践环节中严重损坏仪器设备或出现安全责任事故者。

4. 参评学年的一半及以上时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三) 直博生根据当年所修课程的层次阶段确定身份参与国家奖

学金的评选,在选修硕士课程阶段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选;进入选修博士研究生课程阶段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选。硕博连读生原则上按申请时的学籍注册培养层次参与评选。

三、 材料申报方式

申请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通过所ARP系统—研究生部—奖学金管理模块进行申报,同时,提交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请保存成pdf格式提交)及证明材料压缩包发送至邮箱yjsjxj@ciomp.ac.cn。

命名方式为:硕士/博士-专业-姓名(例:硕士-光工-刘晓斌)

其中,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正式入学至申请截止日期(11月1日12:00)之前取得的荣誉证书、发表论文(首页及全文)(共同一作需标注清楚)、论文录用通知、专利授权证书、专利受理书及专利作者排序等材料的电子版。

2022年转为博士的硕博连读生可按硕士申请参评。

直博生按照博士申请参评。

特别提醒:曾获得国家奖学金的申请材料不得重复使用,如审核过程中发现重复使用论文、专利等其他成果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该生在学期间所有奖励的评选资格,并追回已发放的奖金和荣誉证书。

四、 申报截止时间和联系人

报送时间:11月1日12:00前。

联系电话: 86176873     联系人:李蓉

五、 评审

11月4号之前研究生部组织召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会议,按照“公正、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根据《长春光机所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实施办法》确定初选名单。初选结果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国科大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审定结果在全所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评选结果报教育部备案。



 附件:奖学金申请表                                    

                                                    长春光机所研究生部

                                                   2022年10月27日

长春光机所
 
 

主办单位: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研究生部
地址:长春市营口路88号 邮编:130033 电话:0431-86176863 传真:0431-85699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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