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优秀学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1-3-29 17:41:45 人气:2225次
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优秀学生评选工作的通知》的内容,现将我所“优秀学生”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针对在学研究生开展优秀学生的评选工作,鼓励我所研究生注重德、智、体全面发展,激励学生奋发向上、团结进取、刻苦钻研,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高层次、创新型人才。
二、名额比例
三好学生标兵9名;优秀学生干部 21名;三好学生159名 ,优秀毕业生9名
三、评选程序:
评选采取自荐的申请办法,申请人需填写《中科院长春光机所“优秀学生”申请表》,在4月9日12:00,发送至邮箱:ciompyjs@163.com,未提交申报表的在学研究生不参加本年度优秀学生的评选。
依据《中科院长春光机所优秀学生评选实施细则》,参考研究生综合评价系统产生评选排序,“三好学生”依据专业排序评选,“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标兵”依据年级排序评选。评选结果报评审小组审核(由主管领导、教育管理部门负责人、指导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
四、时间安排:
3月26日—4月9日,申请人填报《申请表》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在截止时间4月9日中午12:00前将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
4月12日—4月16日,审核材料,依据评选实施细则、参考综合评价系统产生优秀学生评选排序表,评选出优秀学生若干;
4月19日—4月23日,评选结果报评审小组,审核无误后公示评选结果。
五、材料报送及要求
提供在2020.5-2021.4期间以第一作者发表的已发表或已录用学术论文的电子版证明材料。
提供在2020.5-2021.4期间发表已授权或已申请国家发明专利的电子版证明材料。
电子版材料以申请人为单位存放在文件夹中,文件夹命名方式:年级-专业-姓名,如:2017博-光学工程-张三
学术论文影响影子以中科院期刊分区在线平台和中国知网为准。
如有疑问,联系:86176865。
附件1:长春光机所优秀学生评选实施细则/upload/202103/29/202103291733051219.doc
附件2:长春光机所“优秀学生”申请表/upload/202103/29/202103291733467542.xls
附件3: 中国科学院大学“三好学生标兵”审批表 /upload/202103/29/202103291734191067.doc
附件4: 长春光机所2021年度“优秀毕业生”审批表/upload/202103/29/202103291734449496.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