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8-9-17 20:56:42 人气:2572次
现将2018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及发放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业奖学金评选
1. 2018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面向2016年、2017年、2018年入学的研究生评选和发放。2015年录取后参加了基础课培训的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硕士生也参加本次学业奖学金评选。
2.学籍状态为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学籍的研究生不能参评和获得学业奖学金。
3.获奖名单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4.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上限不得超过18000元/人。
二、学业奖学金奖励部分评选及材料报送
研究生部根据《长春光机所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暂行管理办法》(附件1)组织实施学业奖学金奖励部分的评选工作。
2016级博士研究生、2017级博士研究生下载《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如实填写并按要求提交纸质版、电子版材料,电子版以光盘形式报送。
证明材料可提供电子版,包括:正式入学至申请截止日期之前取得的荣誉证书、已发表论文(首页)、录用通知、专利授权证书、专利受理书及专利作者排序等材料。
申请表及相关证明的电子版材料须在9月27日12:00前报送至研究生部419办公室(获2017年中国科学院大学学业奖学金的申报材料不得重复使用)。
报送材料为:纸版申请表、电子版申请表、电子版证明材料或纸版证明材料。
研究生个人在申报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其在学期间所有奖励的评选资格,并追回已发放的奖金和荣誉证书。相关工作人员在评审工作中出现违反本办法行为的,将追究其行政责任。
三、奖学金发放
1. 已缴纳学费、申请缓缴学费、办理助学贷款的研究生正常发放学业奖学金。
2. 学籍状态为休学的研究生,暂停发放学业奖学金。
3. 无正当理由未缴纳学费的研究生,不发放学业奖学金。
4. 受到纪律处分还未解除的研究生,不能参评和获得奖学金。
四、申报截止时间、地点和联系人
报送时间:2018年9月27日12:00前,过期不补
报送地点: 研究生部教学楼419办公室
联系电话: 86176865、86176927 联系人:姜磊、王静轩
特此通知。
附件1《长春光机所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暂行管理办法》/upload/201809/17/201809172056197343.doc
附件2《奖学金申请表》/upload/201809/17/201809172056364687.xls
研究生部
2018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