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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8-9-17 20:17:29  人气:2544次  


为做好2018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充分发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激励作用,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2014〕1号)及《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校发学字〔2014〕64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我所2018年评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及奖励标准

博士名额14名,硕士名额10名。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

二、 材料报送

(一)提交材料

1《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版、电子版);电子版材料以光盘形式报送。

2.正式入学至申请截止日期之前取得的荣誉证书、发表论文(首页)、论文录用通知、专利授权证书、专利受理书及专利作者排序等证明材料(可提供电子版或纸版证明材料)。

3.参评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下载《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如实填写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材料报送至研究生部419办公室。申请参评的事迹或成果应为自正式入学至申请截止日期(9月27日12:00)之前取得。曾获得国家奖学金的申请材料不得重复使用。2018年转为博士的硕博连读生可按硕士申请参评。

研究生个人在申报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其在学期间所有奖励的评选资格,并追回已发放的奖金和荣誉证书。相关工作人员在评审工作中出现违反本办法行为的,将追究其行政责任。 

(二)系统数据提交  

1.请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登陆国科大教育业务平台(http://sep.ucas.ac.cn/),选择“奖助系统”,选择申请国家奖学金,校对本人信息,填写申请理由及接收奖学金的建行卡号,核对无误后提交给导师。由于本次申请,不需提交纸版申请表,请务必确保系统内申请信息填写认真全面、细致无误。

2.请申请学生的导师登陆国科大教育业务平台(http://sep.ucas.ac.cn/),选择“奖助系统”,可以在国家奖学金奖项中看到申请学生的申请信息,点击“审核申请”,填写推荐意见后,点击同意推荐。


(三)申报截止时间、地点和联系人

报送时间:9月27日12:00前,过期不补

报送地点: 研究生部教学楼419办公室

联系电话: 86176865、86176927     联系人:姜磊、王静轩

三、评审

10月召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会议,按照“公正、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根据《长春光机所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实施办法》确定初选名单。初选结果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国科大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审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评选结果报教育部备案。


附件1. 奖学金申请表 /upload/201809/17/201809172011427968.xls

附件2.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 /upload/201809/17/201809172015504687.doc

附件3. 长春光机所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实施办法 /upload/201809/17/201809172015575000.doc

 

长春光机所研究生部

2018-9-17

长春光机所
 
 

主办单位: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研究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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