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优秀学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8-4-16 16:05:17 人气:2359次
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优秀学生评选工作的通知》的内容,现将我所“优秀学生”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针对在学研究生开展优秀学生的评选工作,鼓励我所研究生注重德、智、体全面发展,激励学生奋发向上、团结进取、刻苦钻研,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高层次、创新型人才。
二、名额比例
三好学生标兵 8名;优秀学生干部 17名;三好学生132名
三、评选程序:
评选采取自荐的申请办法,申请人需填写《中科院长春光机所“优秀学生”申请表》,在5月3日12:00前已光盘形式报送至研究生教学楼419办公室,未提交申报表的在学研究生不参加本年度优秀学生的评选。
依据《中科院长春光机所优秀学生评选实施细则》,参考研究生综合评价系统产生评选排序,“三好学生”依据专业排序评选,“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标兵”依据年级排序评选。评选结果报评审小组审核(由主管领导、教育管理部门负责人、指导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
优秀毕业生申报及评选工作由冠名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评选,见研究生教育网通知公告栏通知(http://yjs.ciomp.ac.cn/news_show.aspx?id=1297)
四、时间安排:
4月16日—5月3日,申请人填报《申请表》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在截止时间5月3日12:00前将材料报送至研究生教学楼419办公室;
5月4日—5月13日,审核材料,依据评选实施细则、参考综合评价系统产生优秀学生评选排序表,评选出优秀学生若干;
5月14日—5月18日,评选结果报评审小组,审核无误后公示评选结果。
五、材料报送及要求
提供在2017.5.6-2018.5.3期间以第一作者发表的已发表或已录用学术论文的电子版证明材料。
提供在2017.5.6-2018.5.3期间发表已授权或已申请国家发明专利的电子版证明材料。
电子版材料以申请人为单位存放在文件夹中,文件夹命名方式:姓名-年级-专业,如:丁李-2016博-凝聚态物理。
学术论文影响影子以中科院期刊分区在线平台和中国知网为准。
如有疑问,联系:86176865。
附件:
《中科院长春光机所“优秀学生”申请表》/upload/201804/16/201804161554422968.xls
三好学生标兵审批表/upload/201804/16/201804161555483593.doc
中科院长春光机所优秀学生评选实施细则/upload/201804/16/201804161554578906.doc
中科院长春光机所研究生部
2018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