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吉林省研究生科技论文演讲比赛的通知
2017-9-22 15:42:52 人气:1706次
为促进吉林省跨校、跨院系高层次研究生之间的交流与研讨、不同学术背景观点的相互碰撞与融合,激发创新激情、拓宽创新视野、提高创新能力,营造敢于探索、勇于创新的学术思想表达平台,吉林省科学技术协会(以下简称吉林省科协)组织开展吉林省研究生科技论文演讲比赛(以下简称比赛)。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
(一)省内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在读硕士、博士研究生具有参赛资格(以下称参赛者)。
(二)参赛者需提交《吉林省研究生科技论文演讲比赛参赛表》(见附件1)、演讲提纲PPT、演讲依据论文纸件并附电子版于9月28日前交至教学楼419办公室。
二、比赛形式
比赛采取提纲式演讲形式,参赛者以本人的一篇或多篇学术论文为基础,分享其对研究的体会、对成果的诠释,展示其学术表达能力。
(一)预赛。按学科由承办单位组织现场比赛,比照决赛规则执行。理、工、农、医、边缘交叉五学科按照预赛成绩,以5:5:3:3:2的比例遴选参赛者进入决赛。
(二)决赛。参赛者抽签确定出场顺序,每人演讲8分钟;成绩和排名由评委打分确定,当场公布,按分数高低产生一、二、三等奖。
比赛时,参赛者不能携带草稿、论文、报告、书籍、手机、iPad、笔记本电脑等进行宣读或辅助演讲。参赛者在预赛和决赛中所需电脑、投影仪、翻页笔等设备由主办单位统一提供。
三、评分标准
(一)满分100分,评分依据如下:
1. 演讲技巧与效果(50分):富有逻辑、自然流畅、通俗易懂、使用科学术语、语音规范、有感染力;
2. 演讲内容(30分):具有创新性、科普性、学术性;
3. PPT制作(10分):层次清晰、内容简明、美观实用;
4. 形象风采(10分):着装得体、肢体语言运用得当;
5. 大量照读PPT文字、演讲超时等情况扣除相应分数。
(二)加试。如出现参赛者分数相同且影响奖项评定的情况,评委针对同分参赛者的演讲内容进行提问加试。提问不超过3个,分值不超过5分,直至产生既定名次及奖项。加分后,参赛者获得的总成绩不影响已经产生的其他参赛者排名。
(三)公示。比赛获奖人员名单将通过吉林科技网(www.jlstnet.gov.cn)进行公示。
四、参赛者须知
参赛者须遵守主、承办单位的规定,按时参加开会、抽签、比赛,迟到或做出影响比赛行为者视为弃权。
比赛开始前,参赛者可弃权或退出比赛,但需以书面形式通过推荐单位提前告知主办单位。决赛参赛者名单公布前,参赛者弃权的,可按复赛排名递补参赛者进入决赛。
五、演讲依据论文要求
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科学、农业科学、医学科学和交叉边缘学科方面的学术论文,不限是否公开发表。凡在知识产权、署名权等方面有争议的,在争议未解决前不得作为演讲依据论文使用;涉及违背有关保密规定、有关法规和产业政策的论文不得作为演讲依据论文使用。
六、评委及评委会
(一)成立吉林省研究生科技论文演讲比赛评委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评委会成员由省内理、工、农、医、交叉边缘等学科知名专家、学者和有关部门的负责人组成。评委会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委员若干。评委会主要职责是:为参赛者评分;为完善比赛提供政策性意见和建议;研究、解决比赛工作的其它重大事项。
(二)评委会办公室设在吉林省科协学会学术部,人员由吉林省科协相关部门同志组成,负责比赛相关工作。
七、奖项
一等奖3人,颁发证书并资助每人3000元额度国内学术活动交流费;二等奖6人,颁发证书并资助每人2000元额度国内学术活动交流费;三等奖9人,颁发证书并资助每人1000元额度国内学术活动交流费。
各承办单位可设置优秀奖,获奖人数不超过参赛人数的30%。
八、异议及处理
比赛接受社会监督,任何推荐单位、参赛者对比赛及相关活动持有异议,可在比赛结果公示期间向评委会办公室提出。评委会办公室将异议核实情况及处理意见向评委会报告,由评委会最后裁定。
本规则解释和修订权属吉林省科协学会学术部,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吉林省研究生科技论文演讲比赛规则(试行)》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