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费收缴的通知
2016-9-3 17:13:40 人气:3269次
按照国家统一政策要求,自2014年9月入学的学生开始,国科大对按照国家计划招收录取的研究生收取学费。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按照《中国科学院大学学生学费及住宿费收费管理办法(暂行)》(校发计财字〔2014〕83 号),提出缓交学费的学生,请将申请材料(应包括《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国科大学费缓交申请表》)9月10日前交研究生部汇总(教学楼217办公室)。
预计9月中旬国科大将进行一次学费扣缴,请同学们在用来缴费的银行卡内应存有略高于学费(多10元即可)的金额。申请缓交或办理了助学贷款的学生,请勿在银行卡内存有高于学费金额的钱款。
硕士生学费8000元/年,博士生学费10000元/年,2014级硕士(学制2.5年)按半年交纳学费。
家庭情况调查表/upload/201609/03/201609031707084375.doc
缓交申请/upload/201609/03/201609031707298906.doc
联系人:姜磊 联系电话:86176865
研究生部
2016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