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2016-8-31 14:02:23 人气:3074次
现将2016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及发放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评选
1. 2016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面向2014级博士研究生、2015级博士研究生评选和发放。
2.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选,由研究生部根据《长春光机所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暂行管理办法》实施。2014级博士研究生、2015级博士研究生登陆研究生教育网下载申请表,申请表及相关证明的电子版材料于9月10日12:00前交至研究生部217办公室(获上一年度学业奖学金的申报材料不得重复使用)。
3. 长春光机所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成员如下:
主任:张涛
成员:王家骐、王建立、蒋大鹏、张新、宋航、巴音贺希格、郭劲、吴一辉
4.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名单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5.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不得超过18000元/人。
二、奖学金发放
1. 已缴纳学费、申请缓缴学费、办理助学贷款的研究生正常发放学业奖学金。
2. 学籍状态为休学的研究生,暂停发放学业奖学金。
3. 无正当理由未缴纳学费的研究生,不发放学业奖学金。
4. 2016年受到纪律处分的研究生,不能参评和获得奖学金。
三、注意事项
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10日中午12:00。
对通知内容有异议可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实名与研究生部联系。
联系人:姜磊,王静轩,电话:86176865,86176927,电子邮件:jiangl@ciomp.ac.cn,地址:研究生部教学楼217办公室。
特此通知。
附件1.学业奖学金申请表 /upload/201608/31/201608311357449062.doc
附件2.长春光机所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实施办法 /upload/201608/31/201608311359561562.doc
附件3.长春光机所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暂行管理办法 /upload/201608/31/201608311400331406.doc
研究生部
2016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