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习年限的告知书
2015-12-2 9:59:17 人气:2358次
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中国科学院大学及培养单位实行基本学制基础上的弹性学制。硕士生基本学制为3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4年;博士生基本学制为3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6年;硕博连读生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8年。
以下同学,最迟应不得晚于2016年7月毕业,逾期将按退学处理,特此告知!名单如下:
孔令来(2010年9月入学,攻读博士学位);
王亮(2010年9月入学,攻读博士学位);
薛乐堂(2010年9月入学,攻读博士学位);
杨宏韬(2010年9月入学,攻读博士学位);
陈志超(2010年9月入学,攻读博士学位);
汪永阳(2010年9月入学,攻读博士学位);
王增发(2010年9月入学,攻读博士学位);
苏齐全(2012年9月入学,攻读硕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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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