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5-10-26 11:23:35 人气:2319次
为做好201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充分发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激励作用,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及《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文件精神,现将我所2015年评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标准、名额分配
博士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二、 材料报送
(一)提交材料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版、电子版)、《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简况表》(电子版);电子版材料以光盘形式报送。
2.正式入学至申请截止日期之前取得的荣誉证书复印件、发表论文复印件、录用通知复印件、专利授权证书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3参评国家奖学金的学生,登陆研究生教育网(http://yjs.ciomp.ac.cn),通知公告中下载《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简况表》,如实填写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材料报送至研究生部213或215办公室。申请参评的事迹或成果应为自正式入学至申请截止日期(10月30日)之前取得。曾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申请参评的材料不得重复使用。2015年转为博士的硕博连读生可按硕士申请参评。
(二)填表要求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须双面打印、内容须填写完整,不得缺项、漏项,不得擅自更改表格格式,不得随意涂改。“评审情况”、“基层单位意见”、“培养单位意见”由评审委员会填写。《简况表》中填报情况应与证明材料内容一致,应如实填写。
2.“申请理由”应全面反映研究生的综合素质,字数控制在300字以内。
3.“推荐意见”应简明扼要,推荐人原则上应为申请人的导师。
研究生个人在申报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其在学期间所有奖励的评选资格,并追回已发放的奖金和荣誉证书。相关工作人员在评审工作中出现违反本办法行为的,将追究其行政责任。
(三)系统数据提交
1.请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登陆国科大教育业务平台(http://sep.ucas.ac.cn/),选择“奖助系统”,选择申请国家奖学金,校对本人信息,填写申请理由及接收奖学金的建行卡号,核对无误后提交给导师。
2.请申请学生的导师登陆国科大教育业务平台(http://sep.ucas.ac.cn/),选择“奖助系统”,可以在国家奖学金奖项中看到申请学生的申请信息,点击“审核申请”,填写推荐意见后,点击同意推荐。(四)申报截止时间、地点和联系人
报送时间: 10月30日下班17:00前,过期不补
报送地点: 研究生部教学楼213或215办公室
联系电话: 86176927、86176865 联系人:王静轩、姜磊
三、评审
11月上旬召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会议,按照“公正、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研究确定初选获奖学生名单。初选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国科大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审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评选结果报教育部备案。
附件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upload/201510/26/201510261117441903.doc
附件2.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简况表 /upload/201510/26/201510261121189716.doc
附件3.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 /upload/201510/26/201510261123257060.doc
附件4. 长春光机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暂行) /upload/201510/26/201510261122258466.doc
长春光机所研究生部
2015-10-26